大姚:“三个常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7-14 07:54:27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大姚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让谈话提醒、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工作形成常态,认真践行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四项谈话”成常态,做到早提醒。按照《楚雄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扎实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四项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33人次,函询谈话4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

监督检查成常态,做到全覆盖。紧盯节假日、重点场所、重要岗位,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开展作风纪律督查,特别是元旦、春节、清明、周庆、五一、端午节等节假日期间,派出明察暗访组深入到村委会进行明察暗访,使“四风”问题无处可藏。今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10次,发出督查通报2期,通报了15个违反纪律的单位,公开问责5人。

纪律审查成常态,做到增合力。出台《关于在全县实施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协作区制度的意见(试行)》,把全县12个乡镇纪委划分为3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协作区的乡镇纪委书记每季度集中一次,对协作区内的纪检监察工作、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线索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摸底排查,使纪律审查形成常态化,并盯紧“关键少数”,让惩治腐败成为“极极少数”。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9件,给予党政纪轻处分8件,党政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