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以四项措施为抓手探索实践“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7-14 07:39:14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来,西山区纪检监察机关以四项措施为抓手,着力探索实践“四种形态”。

抓实谈话教育“护森林”。进一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街道纪工委、区属单位纪委对照“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坚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从严治党的常态,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截至目前,谈话函询154名党员干部,对15个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

抓实组织处理“正歪树”。坚持把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相结合,把监督执纪问责与查档案、查业绩、查线索、查违纪问题等相结合,抓实组织处理。一方面在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换届之际,加大对拟调整的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坚决调整撤换“带病在岗”干部。另一方面对纠正“四风”不力、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胜任、不称职、不作为、不主动履职担责的2名党员干部立案调查。

抓实纪律处分“治病树”。紧紧围绕“四种形态”和“六大纪律”,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定期清理线索,既查处违反纪律的“大问题”,也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小惩大诫,动辄则咎。截止目前,对违反纪律给予党政纪轻处分11人,组织处理1人。

强化震慑效果“拔烂树”。加大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问题的审查力度。党纪重处分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查处3人。同时按照“四种形态”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8次,对违反“六个严禁”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共立案12件12人;针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不敢担当等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约谈干部12人,问责干部8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立案13件13人,有效解决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