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分管我单位的副市长找我谈话,主要是针对端午期间我单位多名干部职工违反上下班纪律,作为单位主要领导,我没有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说明我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还不到位,抓制度执行不力……。”这是芒市1名市直单位“一把手”被约谈后尝到了辛辣味,作出的自我检讨。
这样的场景是芒市规范约谈工作后对干部约谈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芒市纪委高度重视约谈工作,出台了《芒市干部约谈暂行办法》,明确了对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性约谈、教育提醒约谈、警示告诫约谈由分管领导采取个别约谈、集体约谈方式进行,其它干部职工的约谈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监督联系纪检监察机构做好相关工作;明确了约谈程序“集体研究确定约谈对象——履行约谈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约谈——约谈事项整改——建立约谈档案”,对于约谈不能解决的问题,约谈工作不替代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明确规定约谈工作记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2016年,芒市各级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6月份,全市共约谈干部37名,其中,工作约谈5名,教育提醒谈话13名,警示告诫约谈19名;37名干部中直接由市委分管(副市长)约谈的党政领导干部6名,由单位主要领导约谈的干部职工17人,纪委直接进行约谈14名。从谈话的效果看,由分管领导或是单位主要领导直接约谈谈话对象,更了解谈话对象的情况,方便谈话谈深谈透,针对性更强,谈话既有关怀提醒,也不乏“红脸出汗”的警示告诫,对干部约谈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董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