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一寸不让纠 “四风”

发布时间:2016-07-12 15:01:50   来源:保山市纪委

昌宁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监督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抓细节、抓节点,加强“三个结合”一寸不让纠“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查找风险点、抓住关键点、约谈问题点、盯住节日点“四点工作法”,强化对乡镇、县直单位日常监督管理。持续加大专项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每逢节假日重申廉洁过节纪律规定,并组成明察暗访组,以不定目标、不定路线、不定时间的“三不定”原则,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到各乡镇、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查各种不正之风,做到“点”上深查、“面”上细查。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明查暗访71次,下发通报文件13个,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问责领导干部14人。

严肃查处与通报曝光相结合。设立举报电话、网络举报等,坚持第一时间受理、查处、反馈,快速核查群众举报的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盯紧“四风”新问题、新动向,深挖细查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赌酒、赌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大操大办等顶风违纪行为。坚持快查快办的原则,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一律快查快办严肃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对违纪案件和人员在县纪委监察局网站上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19人次。

持续用力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着眼长远,扎紧制度的笼子,该县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意见》以及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干部婚姻变化报告、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干部考察员管理、干部监督员管理、谈心谈话等制度和办法,切实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出台了《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明确公职人员操办婚礼、葬礼,执行报告、承诺、备案制。并督导各乡镇、县直部门从立规矩着手,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