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通报2016年上半年纪律审查情况

发布时间:2016-07-11 15:15:33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日,红河州召开会议通报2016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并对今年以来州纪委监察局进行纪律审查的18名州管干部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2016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在省纪委、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1至6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同比增长63.8%;处置问题线索同比增长202%,其中谈话函询占41.1%;立案同比增长29.6%;处分违纪人员同比增长87.5%。移送司法机关31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为 105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了事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通报指出,通报的案例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模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有的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有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有的违背社会主义道德,严重违反生活纪律;有的严重违纪并触犯刑法等等,严重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前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切实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违纪行为动辄则咎,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惩治腐败,对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本地区、本部门“四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甚至出现系统性、区域性腐败行为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权力,依纪依法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