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三个三”查处“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6-07-11 15:34:44   来源:德宏州纪委

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危害极大,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损害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如不及时查处,“微腐败”可能成为“大祸害”。盈江县纪委通过“三个三”加大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突出三个重点。在重点领域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在重点问题上,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牌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重点窗口岗位上,严肃查处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体现三个坚决。对表现突出的坚决查处,对反映强烈的及时查处,对性质恶劣的重点查处。进一步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巡视巡察等方式,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定期集中治理。

一健全、一宣传、一运用,遏制“微腐败”。不断健全问题线索排查和跟踪督办机制,定期交办问题线索,加强指导和督促,对于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围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以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深入村组基础,广泛向群众宣传,强化警示震慑氛围,不断赢得老百姓的信任和支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让基础干部从不适宜到适应,由不相信到相信,由被动到主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鲁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