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华县纪委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注重区分不同情形和违纪程度,坚持分类施策,着力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运用“四项谈话”,坚持抓早抓小。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抽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成指导组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党内关系正常化。深入推进“四项谈话”制度落实,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30人次、组织提醒谈话16人次、函询谈话13人次、诫勉谈话30人次,使“四项谈话”制度成为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的利器。
规范组织处理,体现从高从严。县纪委与组织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在监督执纪中加强和规范组织处理的暂行办法》,把采取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措施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任务,明确规定了执纪监督中组织处理手段运用的三大类型十种方式,建立健全纪检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协商机制,由纪检机关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干部有关情况,对存在违纪问题的干部共同研究,形成组织处理初步意见。今年以来,全县共对1名拟提拔为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的村干部、3名拟提名为村“两委”候选人的人选,在核实存在违纪问题后及时利用组织处理手段除去提名。对1名被提名推荐为乡镇党委书记人选的乡镇长,在核实存在违纪问题后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强化执纪审查,敢于较真碰硬。坚持把纪律审查作为主业,对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出重拳、下猛药,及时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做到违纪必究。今年以来,依纪依法审结违犯党纪政纪案件11件13人,涉及乡科级2件3人,其他人员9件10人,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2件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制定出台《中共南华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南华县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形成了执纪执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通配合、协调作战的良好办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