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践行“四种形态” 全面履行监督执纪责任

发布时间:2016-07-08 07:35:54   来源:文山州纪委

文山市纪委将“防微、正位、纠错、除害”作为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要工作路径,在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检查、纪律审查中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做到早预防。文山市纪委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以内部制度建设为抓手,新建和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为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有力保障。今年以来,共修改完善内设机构职能职责9个,结合工作实际新制定出台了《党政“一把手”谈话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暂行办法》《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办法》《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对《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编发的《“八项规定”出台后的财务管理80禁》等办法规定在市内进行全面转发学习,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以教育警示为抓手,做到早提醒。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期间向全市6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组织对新提拔的、正科调任重要岗位的、交流和兼职的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共3次186人,增强了新提拔领导干部对党纪政纪和廉政法规知识的认识,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关口。市级财政出资12.6万元为全市每个党员征订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各1份,各单位征订两项法规释义及配套书籍共1500余册;投入58万元在市档案馆建设市级廉政教育基地,着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以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新规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强化党纪党规的宣传,共开展“两项法规”的专题宣讲110场次,单位覆盖面达100%。

以纪律检查为抓手,做到早发现。文山市纪委下发《文山市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将库区移民、精准扶贫、棚户区改造、民生资金管理等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列为纪律检查重点,全市3个纪律检查组深入14个乡镇、3个街道、61个市属部门开展纪律检查工作,着重检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强有力的专项纪律检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促进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落实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加强市、乡、村换届纪律督促,发现问题17个,现场给予纠正和整改。

以约谈问责为抓手,做到早纠正。制定印发了《谈话、诫勉和函询暂行办法》《纪检监察机关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通过信访线索排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诫勉。今年以来,对存在“四风”问题的2个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对142名乡镇(街道)和市级部门党政一把手、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对精准扶贫工作不实的12个乡镇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新提、调任、交流和兼职的186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约谈。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心不强的24名干部职工进行问责。

以纪律审查为抓手,做到早除害。创新办案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办法》,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扎实抓好线索规范处置工作。对信访举报转办件实行跟踪督查,抓实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原则,从严查处发生在文山市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底,办理谈话函询问题线索10件,初步核实违纪线索33件,转立案14件。通过查办案件收缴违纪款482.1万元。 (曾兴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