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两结合”“三监督”破除“庸官懒政”

发布时间:2016-07-08 07:35:16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日,昌宁县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建立“三项”监督机制,以思想引导和责任落实为抓手,重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竭力破除“庸官懒政”。

压实主体责任,创建部门督查机制。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稳增长政策及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县发改局负责“五网建设”推进情况的督查;县扶贫办负责扶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县民宗局负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督查;县环保局负责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的督查。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并将督查情况于下季度首月5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室。

履行专门监督职责,创建专项纪律检查机制。县纪委派出纪工委、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分期对联系单位、辖区内、系统内,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纪律检查。5至10月,逐次对“五网建设”、稳增长、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纪律检查。11月进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综合专项纪律检查。检查采取巡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典型问题跟踪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纪律保障作后盾,创建纪律审查机制。发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安排推进不力、成效不佳;影响和延误脱贫攻坚、稳增长、‘五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两结合”创建的“三监督”机制,有效增强了干部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全县上下“为官不为者没有市场,为官乱为者受到惩处,为官有为者鼓励褒奖”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正在形成。(杨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