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1至6月追究58名党政一把手和纪委纪工委书记责任

发布时间:2016-07-07 07:54:41   来源:德宏州纪委

“因违反会风会纪,10名责任领导被追责;因干部职工违反作风纪律规定,21名责任领导被约谈追责。”日前,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网站连续两次发布通报,违规违纪人员被点名道姓曝光,责任领导被追责,在德宏州产生强烈震动。

“以往干部职工违反作风纪律规定——会议迟到、会上玩手机、上班迟到、上班不务正业等问题,只是对违纪的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或问责处理,这次责任领导也因干部职工身上的小问题被追究责任,让我触动很大,今后要切实抓好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落实好主体责任。”一名州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受触动。

两次通报源于,违反州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会风会纪,2名违反会风会纪的领导干部被问责;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6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长被追责,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4名乡镇纪委书记被追责;违反作风纪律专题会议迟到、上班迟到、上班不务正业、上班期间擅自脱岗的29人被问责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涉及的2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纪检监察机关约谈追责。

“作风问题不是小问题,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违反作风纪律问题,要到事到人,调查及处理情况全州通报,不留情面,让违纪者丢脸,并追究责任领导责任,传导压力,形成震慑。根治会议迟到、上班迟到、上班不务正业等作风顽疾。”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贺勇态度坚决。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德宏州用好问责追责这件利器,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以及存在的紧迫问题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充分发挥问责震慑效应。

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或严重违纪问题频发的,必须追责!“州交通运输局原局长严重违纪被‘双开’,省第六强制戒毒所、瑞丽市、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移民开发局7单位州管领导干部被纪律审查。”今年1月20日,德宏州纪委通报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上述8家单位的一把手被追责,5个监督联系纪工委书记也同样被追责。

管辖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交通事故的,必须追责!因梁河县光坪锡矿“7·25”事故,县国土、安监、科技局局长被追责,因发生交通事故监管不力,瑞丽市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勐卯镇武装部长被追责。

数字,表明的是态度,说明的是力度——问责的“板子”真正打下去,责任才能扛起来。今年1至6月,德宏州已追究58名党政一把手和纪委纪工委书记责任,并通报曝光。(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