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实践运用“四项谈话”抓早抓小

发布时间:2016-07-07 07:39:18   来源:楚雄州纪委

“我们财务股要重新明确一条规矩: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分内的事情主动做,大家的事情积极做。每天下班之前全股室的人坐在一起汇报当天工作情况,没有完成的,晚上加班加点都要把当天的工作做完!”这是永仁县气象局财务股股长因股室人员存在办事不及时、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被局长“请”进信访室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后,对全股室人员定的“紧箍咒”。

这是永仁县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四项谈话”的一个缩影。

为确保“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落地生根,永仁县在全县范围内转发楚雄州委印发的《楚雄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对开展“四项谈话”做出了安排,并明确把制度牢牢抓在手是关键,各纪工委定期深入各单位了解掌握“四项谈话”制度落实情况,精心指导,把“四项谈话”运用到全面从严治党之中,落实到监督执纪全过程。5月份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13人次,真正把“四项谈话”落实到了行动上。

在实际工作中,该县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四项谈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由县纪委纪检室专人负责,对开展函询谈话及诫勉谈话相关材料进行填报审批,规范相关表册及痕迹资料管理。同时,县纪委派出6个纪工委深入监督指导联系的72个部门督促和指导“四项谈话”工作,让“四项谈话”抓常抓长。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等严格按照州委文件要求,将“四项谈话”渗透到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着重对谈话对象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县国土局、宜就镇、莲池乡等建立定期分析排查机制,明确按照一个月至少一次的频率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排查,积极开展提醒谈话,敲响警钟。

“开展‘四项谈话’,就是要用不厌其烦的唠叨、叮嘱让党员受警醒、刹住车,从而达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目的。”永仁县纪委党风室负责人说。 (普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