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严管厚爱

发布时间:2016-07-06 07:46:01   来源:德宏州纪委

红红脸、出出汗,就是用一种制度性的关爱,激发免疫力,从而达到有效预防疾病的目的。芒市纪委监察局本着抓早抓小、保护干部的原则,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防止养痈遗患、放任自流。6月6日,30名无故缺席“芒市人民政府二届四次廉政工作视频会”的乡镇领导干部被点名进行了集中约谈。“面对面”的谈话,一针见血的提醒,让被谈话人坐立不安,不由自主地“红了脸、出了汗”。“无故缺席,不参加会议,究其原因是我们对接工作不够,统筹协调能力不足,办文办会能力欠缺,我将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整改落实。”勐焕街道党工委书记在会上深刻反省。

能否敢于监督,是否善于监督,是纪检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准。芒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惩前毖后执纪导向,发挥以惩促防作用,以啄木鸟的精神发现问题,以“小切口”推动作风大转变,攻破一点,迅速跟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积小成为大成,积小胜为大胜。成立作风建设、精准扶贫、民生资金等8个常态化督查组,定期不定期进行纪律作风督查,目前,共开展专项督查40余次,发现问题15个,已督促认真整改。建立《作风纪律监督检查“月报”制度》。乡(镇)纪委、市纪委派出纪工委每月对监督联系单位进行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并将督查结果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不执行中央、省、州、市作风纪律建设各项规定、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损害群众利益和不正之风的情况,视情节轻重,予以曝光。截止目前,共处理干部15人,通报干部5人。

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都是党组织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是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必要手段。芒市纪委监察局在具体操作中,已经把工作目标从注重“盯违法”向注重“盯违纪”转变,把工作手段从注重“抓大放小”向注重“抓早抓小”转变,把工作重点从注重“惩处极少数”向注重“管住大多数”转变。2015年以来,共接受信访举报件78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17件,立案64件7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2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这一连串的数字可以看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少数。

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它把握了党员干部从“破纪”到“违法”的演变路径,设立层层防线,把反腐败工作深入到了“破纪”之初。芒市纪检监察队伍将用心做好“护林员”的角色,通过批评教育以“勤浇树”、组织处理以“正歪树”、纪律处分以“治病树”、立案审查以“拔烂树”,切实维护党内政治生态的可持续性!(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