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四强化”把好纪律审查“四关卡”

发布时间:2016-07-06 14:46:33   来源:文山州纪委

今年1至6月,文山州共受理信访举报615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86件,开展谈话函询143件162人,立案114件,结案10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5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13人),其中:县处级4人、乡科级29人、一般干部17人、其他人员65人。

强化责任落实,把好质量关。对性质较严重、可查性强的典型问题和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对问题不清或处理不当的坚决退回重办。认真审核把关省、州纪委领导包案件,逐一对账销号,实现动态清零。实行科级干部案件线索上报和立案案件备案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案件线索和立案案件的知情权、领导权、监督权,加大对线索的有效管控和案件办理的指导力度。落实案件审查制度,对错误事实、定性量纪、条规适用、处理意见等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过硬。完善案件统计上报考核办法,防止案件迟报、漏报、瞒报、有案不查等现象发生。

强化“四种形态”实践,把好效果关。对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党员干部,坚决给予支持;对受到诬告和打击报复的给予澄清是非切实加以保护,适时在一定范围进行案情通报,以正视听,真正达到打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实现案件查办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情节轻微的,采取谈话、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对虽然犯有严重错误但主动承认和改正,并配合组织查清自己和其他人问题的,按照规定给予从宽处理;对犯有严重错误拒不悔改的涉案人员严惩不怠。

强化监督检查,把好审查关。组成检查组2次对8县(市)安全文明办案、谈话室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谈话室建设不规范、乡镇纪委安全防范措施考虑不周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督促整改。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加强日常管理,每月上报两次办案安全情况。

强化建章立制,把好规范关。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对谈话函询的适用范围、方式方法、办理程序以及谈话函询对象的书面说明材料文书格式、内容等进行规范,督促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背书”程序,并要求谈话函询对象在本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谈话函询问题及本人回复情况进行说明。制定《文山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州管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线索管理的流程及处置要求,做到入口统一,分流及时,处置准确,监督到位。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意见的通知》,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案件通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机制,构建优质高效协同办案合力。修改完善《中共文山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促进协调小组及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