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1至6月份立案查处党员干部26人

发布时间:2016-07-06 08:17:35   来源:临沧市纪委

凤庆县“常态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查“蝇腐”问题,成效明显。今年来,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26人,问责2人。

该县利用凤庆纪检监察网、民生资金电子监察网等宣传媒体,公开举报方式和投诉电话,推行实名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并把每月15日定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做到对外开门接访,重大问题回访。1至6月份,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检举控告类47件,受理问题线索31件,转党政纪立案14件。

成立案件处理中心,严格落实“一案三报告”、“月分析、季排查”、定期接访、案件线索排查、纪委常委包案、案件查办责任制等制度,制定《中共凤庆县纪委凤庆县监察局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凤庆县乡镇纪委(监察室)查办案件暂行办法》,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办案安全,严格县乡两级案件审查程序,严格办案纪律。出台《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函询谈话工作。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至6月,该县共对15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对26名领导干部进行纪律处分,其中: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下轻处分7人,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重处分5人。(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