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惩治腐败不“减挡”

发布时间:2016-07-05 16:29:29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保山市严明审查纪律、规范线索管理、建立健全纪律审查组织协调机制,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推进纪律审查工作,做到惩治腐败不“减挡”,形成有力震慑。今年1至6月,全市共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480件。

“抓细”案件统计分析。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纪律审查工作情况进行归口管理,统一负责,分级汇总,逐级报送。每月制作《案件快报》上报领导掌握,并根据出现的问题对纪律审查工作作“精细”分析,对出现填错、填漏的县(市、区)进行指导提醒,对县区纪律审查情况进行调研,撰写具有一定指导性的纪律审查工作调研报告2份。制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统计情况通报》,下发到县(市、区)纪委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力对纪律审查进行重点分析总结。

“抓实”纪律审查工作。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惩治腐败不“减挡”、不“变速”,不“停车”。针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重点人”,加大审查力度,形成有力震慑。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01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331件(次),占信访总数的82.5%,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外67件(次),占16.7%,批评建议1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80件。其中:县处级40件,乡科级81件,一般干部28件,其他人员331件;立案144件171人;审理案件103件,审结103件,处分人数118人。

“抓常”安全文明办案。把安全文明办案作为工作新常态。经常对市纪委纪律审查点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办案点进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度,对不认真执行纪律审查安全责任制度的县(市、区)和委局审查部门进行责任追究。适时对县(市、区)纪委执行审查安全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线索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对一些审查场所管理不规范,安全制度和应急措施过于简单,审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的问题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提出限时整改。(耀西  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