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强化“四个坚持” 践行“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7-05 08:02:55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禄丰县纪委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四个坚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惩群众身边“四风”和基层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坚持深化教育,做到红脸出汗。一是深化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形势宣讲65场次,受教育3623人(次);开展警示教育42场次,受教育443人(次);督促并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讲97场次,56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报告会;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全县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家属签署了廉洁从政承诺书;编印《禄丰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二是深化警示通报。加大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督查通报力度,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抓住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早发出通知、短信严明纪律,开展明察暗访15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46个单位、违反工作纪律的7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会纪会风开展3个月集中整治,公开在县电视台曝光2次,通报12人,问责1人。从严整治为官不为,对40名干部和13个集体进行了问责。三是深化述廉述责。20名乡镇和党政领导干部分别在县纪委全会上进行了现场和书面述廉述责,并接受县纪委委员质询提问。开展了民主测评。县纪委还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坚持“三个”结合,做到动辄则咎。一是明查暗访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坚持主动出击,围绕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公车私用、违规宴请等突出问题开展全天候、不间断的明查暗访。半年共开展7次常态检查。针对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动开展专项督查,进行通报。二是抓早抓小与快查快结相结合。坚持挺纪于前,立足抓早,做到早防范早预警早教育;强化抓小,开展为官不为集中整治活动。三是提醒约谈与信访函询相结合。针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有信访反映,但线索不具体、内容比较空泛的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函询,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坚持多措并重,做到猛药去疴。一是查处“少数”与管住“多数”并重。去年,全县纪检系统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纪案件27件30人,查处人数同比增长42.7%,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78.53万元。同时,充分发挥案件剖析警示作用,认真开展“一案一例”警示教育活动。二是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并重。针对违纪问题轻微,达不到党纪处分的,但是影响恶劣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或者违纪处理后继续违纪的党员干部,在采取纪律处分的同时辅以组织处理,充分发挥震慑作用。三是实体审核与程序审查并重。既对调查所认定的事实、取得的证据和定性、处理建议进行审理,又对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涉案款物的处理是否恰当进行监督。尤其加强对案件调查过程中调查取证的方式进行监督审核。

坚持严肃查处,做到重拳出击。一是严肃查处“三种人”,即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二是严肃查处“三个节点”,即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三是严肃查处“两类问题”,即基层党员干部在“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问题以及窗口领域违规收费、收受红包、购物卡以及“小官巨贪”等突出问题。            (刘正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