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纪委严查10起侵害群众利益案件

发布时间:2016-07-04 07:38:43   来源:保山市纪委

昌宁县纪委把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的关键来抓,2015年6月至今,共立案查处村级财务审计移送线索案件10件11人。通过案件查处,维护了群众利益,增强了农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形成了震慑,确保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4年初,昌宁县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安排县审计局按照“先行试点,确保质量,总结经验,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到2015年6月,该县率先在全省全面完成村级财务审计。此次审计覆盖全县13个乡镇124个村(社区),338个村民小组,审计资金11833万元,查出存在问题资金7341万元。在查出的问题资金中,收缴财政526万元,查补税款42万元,责成所在乡镇整改5535万元,涉嫌违纪违规案件线索移送纪委监察局57件135人,涉及资金1238万元。

案件线索移送到纪委监察局后,县纪委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线索处置问题,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向所在乡镇纪委交办,县纪委直接进行初核和立案查处等方式进行处置,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10件11人,办结案件10件,处分违纪人员11人;正在初核,拟立案件3件4人,共挽回经济损失115万元。(杨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