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在2016年实现全县脱贫摘帽,近日,玉龙县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有效推进了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得到顺利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该县调整充实了脱贫攻坚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副县长等县领导担任副组长;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县委常委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协领导任副组长的四个督查组,结合基层干部履职情况,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认真开展督导工作,有效传导压力,从而及时发现和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督导工作不漏项、不留死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办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县委、政府督查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协调各督查组的相关工作。
各督查组严格按照《玉龙县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制度》的要求,不断创新督查方式方法,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督查组不定时深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督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每个督查组一个月不低于2次实地督查,并于每月30日前形成督查报告,经督查组组长审核签字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四个督查组形成全县督查专报,经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进行全县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需由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