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华宁县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管理中存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识不透、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日常管理不重视、考核结果公信度不高、考核结论难下、责任追究难”等问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主动引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管理信息系统,探索互联网+新思维,创新检查考核方式,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行,成效初显,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突出“全”,实现考核内容全覆盖。实现“三双”全覆盖。一是“双责任”考核。系统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细化成指标,明确具体,便于落实。例如:2016年度县直单位主体责任主要内容细化成40项指标,监督责任细化成20项指标;乡镇(街道)主体责任主要内容细化成40指标,监督责任细化成16项指标。二是“双百分”考核。系统考核主体责任100分、监督责任100分,利于量化。三是日常和年终“双考”:系统既有日常考核指标,又有年终考核指标,利于监管。例如,将“廉政教育,纪律作风督查、专项纪律检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等设置为日常指标;将“述廉述责、民主测评、领导评价”等设置为年终指标。
突出“晒”,实现考核全程公开。“三个公开”。一是考核内容公开。县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年初起草考核指标,经领导层层审查,管理员将考核指标发布在系统里,考什么大家都可实时查看。例如,从“各个指标具体内容、开始日期、结束日期、预警日期、考核方式、审核单位”等都一一进行公开。二是考核过程公开。各责任单位登录帐户,进行上报工作及查看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使整个考核过程全程公开。例如:考核指标“上报状态”栏设置灰色、黄色、红色、绿色4种颜色的灯,考核指标时限未到亮灰色灯;时限到前5天亮黄色灯提醒;超过期限未完成或完成不好被退回亮红灯警告系统自动扣分。三是考核结果的公开。考核科室完成考核,管理员及时汇总将各单位成绩公开,接受监督。例如:2015年度59个责任单位考核结果公示过程中,县直单位最高202.84分,最低129.29分,相差73.55分;乡镇(街道)最高195.95分,最低169.06分,相差26.89分。县责任制办共接受电询10次,接受10余个单位现场查询“挑战”,考核结果得到认可。
突出“常”,更加注重日常监督管理。过去,少数责任单位存在年初签责任书,平时不抓管理,年底临时补考核材料应付考核的不良现象。因系统考核指标有时限,工作完不成时限到亮红灯,可克服“两头紧中间松的考核两张皮现象”,利于督促各责任单位从平时、从日常就抓责任制落实,强化了日常监管。目前59个责任单位中有20个单位因工作未完成亮红灯警告。例如:2016年县直单位监督责任“三重一大”的指标,有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水利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共5个单位亮红灯。2015年有县纪委监察局、通红甸乡党委、县水利局等15个责任单位亮红灯。
突出“公”,考核更趋于公平合理。体现了责任制考核的公平性。系统中扣分、加分都是系统自动操作,同一考核指标,想人为多扣分也不行,想少扣分也不行,可避免人情分考核,也防止了多个考核组打分的不平衡性。例如,加分指标中“单位按干管权限主动严肃问责报并县问责办认定每件加3分;当年评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加10分,评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加5分”。扣分项中“领导班子及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上级立案查处的扣20分;其他干部职工被上级立案查处的每人扣10分。”
突出“新”,考核更加科学合理。利用互联网+新思维系统可适时新增加考核指标。根据年中上级新要求、新部署,管理员可及时新增加考核指标,利于让上级新的要求及时落实到位。例如,2015年考核中新增了“县关于重申纪律从严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的考核指标。
突出“省”,考核更加注重厉行节约。系统考核要求建立年度电子档案,年底不允许大量印制、汇编各种纸制材料,受到各责任单位普遍欢迎。例如,2015年度59个责任单位建立电子档案;而之前每个责任单位每年考核中至少花大量的人力、物力汇编6至10本纸材料,全县每年近500余本汇编材料,造成了很大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