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平县纪委监察局牢牢把握纪律审查工作趋势,聚焦中心任务,坚持并正确处理勤“浇树”、正“歪树”、治“病树”与护“森林”,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常态化。
咬耳扯袖勤“浇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年初召开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全县232名领导干部在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上进行了书面述廉,8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会议述廉,9名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口头述廉并接受测评。唤醒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组织全县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695人参加“一准则两条例”知识测试,积极组织全县100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党章党规知识网络测试;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组织全县19支代表队进行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对7起侵害群众利益和贪腐问题的典型案例和1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在县委换届前,组织观看《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向全县1000余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编发廉政短信8000余条。
抓早抓小正“歪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督查。把握元旦、清明、端午等时间节点,采取“听、看、查、访、谈”等形式开展作风督查,着力发现机关单位、窗口部门庸懒散浮拖等问题。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明察暗访95次,查处违规违纪人员39人。狠抓重点领域专项督查。开展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专项督查5次,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土地(矿产)管理、水利改革发展、招投标及基层执法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1次,先后2次对乡、村两级换届进行专项督查,开展干部职工“走读”和公车管理督查1次,查处违纪人员12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在不断巩固整治大操大办、“飞四”赌酒、公款吃喝、滥发钱物、挥霍公款、收送红包、为官不为等问题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印发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目前发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6个,查处违纪人员6人。
持续发力治“病树”,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凝聚反腐败合力。强化对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制定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2次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集中讨论反腐工作动向;从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及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挑选“精兵强将”65人组成纪律审查人才库。规范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印发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程序的意见,明确谈话函询工作规则和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始终保持严查严惩高压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扎实运用好初核、立案、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在抓早抓小、减存量、控增量上下足功夫。2016年,将工作重心下移,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目前共接收群众信访举报119件,初步核实14件,谈话函询61件,了结19件;立案审查科级干部8人,谈话函询科级干部5人;实施问责事项17起,问责17人,其中,诫勉谈话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通报批评4人。
主动作为护“森林”,全面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层层签订责任状。年初,召开了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将2016年度反腐倡廉任务进行细化,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委负责人分别同县委、县政府17个班子成员、32个党(工)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班子成员与所分管、联系的44个县直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督促各部门结合实际,严格将责任进行二次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任务、要求细化,具体到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县1170名科级干部按要求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25名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了婚庆、丧葬等事宜。严把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和出国(境)审查关口。上半年共对156名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情况进行审查,5人因受党政纪处分取消任用资格;对4名因私出国(境)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