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纠“四风”驰而不息寸步不让

发布时间:2016-06-23 08:05:45   来源:玉溪市纪委

玉溪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扭住不放、一寸不让。

以上率下,引领作风转变。市委要求勤用“四盆水”洗净作风之弊、行为之垢,领导干部当好“六个表率”,自觉做到“六个不能”,按照 “站位要高、目标要实、做得要好”的要求,制定“八要”实施方案。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基层调研和检查,不打招呼,轻车简从,为全市领导干部转变作风作出表率。

强化监督,正风肃纪。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场所、关键时间节点,组成明察暗访组和专项督查组于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和国庆等重要节日开展督查,狠刹节日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党的十八大以来至今年5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11件,处理14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其中包括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57起,公开通报曝光25起典型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

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干部行为。把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干部行为,作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重要手段。在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中,21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全市23人因收受红包及购物卡被查处。在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中,对全市129名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按要求进行纠正规范到位,清理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56人。在“为官不为”整治中,去年至今年3月,全市共问责干部238人,营造“敬业有功、怠业必惩”的干事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