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6-06-23 08:16:50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为切实加强对社保、强农惠农补贴和补助、救灾救济资金等民生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及时查处基层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丽江市纪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民生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从6月3日至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涉及各县区、市直各部门2015年度落实中央、省、市各类民生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情况;各县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线索清楚的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重点检查社保资金、强农惠农补贴和补助、救灾救济资金等民生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滞留克扣、挤占挪用、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分配不公、挥霍浪费及借管理资金之机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        

专项检查按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向社会公布举报邮箱和监督举报电话。对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整改落实不力、违反有关纪律要求和政策的部门和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