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突出“四抓”整治“为官不为” 约谈干部133人问责229人

发布时间:2016-06-21 08:16:25   来源:大理州纪委

大理市突出“为官不为“整治重点,紧扣“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不实”四种整治重点25种表现,大力整治不敢担当、不为、不正、不实、不廉问题,扎实推进“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抓领导,严纪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有机构管、有人抓、有章循,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纳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与洱海保护治理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市委专题教育办公室设立专项整治组,成立了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和市纪委常委、案审室主任任副组长,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组。制定出台了《大理市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大理市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大理市环洱海流域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整治范围、类型和奖惩机制,对各级各部门的责任作了具体划分。

抓制度,严考核。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党建责任制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一票否决制,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凡受到责任追究的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任何评先评优资格;对不重视洱海保护治理,要严格责任追究,紧盯经济发展是否已经或即将对洱海带来污染,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提拔任用相挂钩,让干部时刻紧绷保护洱海这根弦。健全跟踪记实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实绩档案,采取全程跟踪记实的办法,坚持“谁主张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全程跟踪记实的办法,全面准确记录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重大事项的实事和完成情况,年底围绕档案所记事项,组织考核组及知情群众进行集中评绩,切实把领导干部实绩与干部奖惩、教育管理、提拔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健全激励约束制度,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促进干部履职尽责的标杆作用,建立和完善干部跟踪考核评价制度,配齐配强各镇分管环保、国土、规划和建设工作的副镇长,并从洱管、环保、规划等22个重点部门,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双廊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时间倒逼、任务倒排、跟踪问效、责任抵押、奖勤罚懒、选贤任能”的工作原则,对各级实行经济上责任考核奖惩、纪律上效能监察、组织上进退流转的综合奖惩机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通过评先树优或物质奖励等方式进行激励,完不成任务的给予相应的惩戒,真正使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引导各级干部改进作风、崇尚实干,全力整治“为官不为”行为。

抓重点,重协调。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作用和手术刀的作用,重点组织开展了对海西农田保护严格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环洱海综合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洱海保护“三清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洱海保护治理相关整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把明察暗访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来开展,成立了18个明察暗访组,采取每月不定期暗访一次,每逢节假日必查的方式,建立健全了干部作风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五年来,共开展明察暗访784次,检查2380个单位,1320个餐饮场所,发现和整改问题72个,曝光违反作风纪律问题79人。

抓监督,严处理。大理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毫不含糊,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形成了较强的震慑作用。5年来,共约谈干部133人,问责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党员干部2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