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着陆”

发布时间:2016-06-19 13:53:02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全面查堵财政资金管理漏洞,根据国家财政部以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2至6月,怒江州财政局组成核查小组,在全州范围内对财政资金的安全进行了检查。

在此次检查工作中,该局高度重视,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要求制定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成立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并明确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由国库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牵头,其它相关科(股)室给予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包括岗位和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落实情况等5个方面的共37项明细内容,逐项对照检查进行自查。

通过检查,该州严格按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要求,制定了资金安全管理、资金收付、内部控制制度、岗位制度、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且把财政资金安全列入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怒江州财政局要求,全州财政部门要以此次安全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形成岗位责任明晰规范、资金运行安全有效、基础会计信息核算准确、集中支付改革全面覆盖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新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把抓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与抓财政收入放在同等位置,并把抓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手抓收支,一手抓安全,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和安全管理双丰收。二是要建立经常性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制度,及时掌握资金收付管理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其可能对资金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的不良嗜好,定期对内部及下级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安全开展检查,并形成制度化。三是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账务处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定期组织开展县级、乡级财政资金账务处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并相应建立完善账务处理人员岗位奖惩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狠抓财政资金会计队伍建设,在财政资金会计编制、人员和岗位配置上,采取一些硬措施,确保满足资金安全对机构、人员和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同时,严把财政资金会计用人关,将政治合格、道德优良、业务过硬的人员充实到财政资金会计岗位上。五是继续加强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工作,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要求,对现有财政资金专户进行清理、归并、撤销。六是继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办事有章可循。(郑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