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全面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19 11:46:12   来源:曲靖市纪委

今年来,为确保曲靖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顺利完成,市纪委迅速贯彻、督导、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监察厅部署,完成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

统一思想抓落实,推进工作求成效。省纪委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的方案下发后,市纪委及时召开市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加大对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重大意义、重要决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体制改革形成共识,高度统一了认识。在省纪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市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曲靖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方案,报省纪委批准后及时下发,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方案的报批工作,得到了省纪委监察厅主要领导的肯定。方案明确了时限要求,细化了工作责任,形成上级推着下级转、目标倒逼限时转、兑现责任督促转的工作合力,为全面开展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督促指导严把关,落实责任勇担当。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市纪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精心指导各县(市、区)纪委既盘活存量、整合资源,科学调整机构,合理安排人员,切实解决了职能交叉重复、力量分散缺位等问题。为确保6月10日前完成调整工作,市纪委组建了3个督导组,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牵头担任组长、其他常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深入各县(市、区)纪委对内设机构调整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加强与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组织、编制等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在职能定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得到更多的关心和支持,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截至6月10日,全市9个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均顺利完成,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

改革调整聚力量,突出主业守主责。市纪委在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中始终坚持“三转”工作要求,通过调整内设机构收缩了纪检监察工作防线,攥紧“拳头”,形成了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的优势力量。本次内设机构调整后,平均每个县(市、区)纪委有8个内设机构从事监督执纪主业,占内设机构平均数10个的80%,纪检监察室由原平均2.7人增加至平均12.2人,占机关行政编制平均数的35.4%,从事监督执纪主业的行政编制数由原平均22.9人增加至平均27.7人,占机关行政编制平均数的80.1%,平均每个县(市、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76.3个清理减少到14.3个。各县(市、区)纪委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定位,优化了机构设置,推进了组织制度创新,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凝聚了力量、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