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对出现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的,及时咬耳扯袖,让人红脸出汗。各级党组织把握“大多数”,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就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依据党内法规及时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同时,坚决惩处“少数”和“极极少数”,对构成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时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如果构成严重违纪且涉嫌违法的果断进行立案审查。
在纪律审查工作中,针对被审查人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其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以及配合组织审查等情况,1至5月,作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9人。(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