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印发《全市推行村务全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6-18 07:34:41   来源:昭通市纪委

为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规范和完善农村基层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促进群众监督管理村级事务,近日,昭通市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村务全公开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村务公开是村民自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推行村务全公开是规范和完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有效探索,有利于提高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促进广大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活动,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推动党和政府一系列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防止不正之风在群众身边发生,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方案》明确了村务全公开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客观事实为前提,全面、真实、细致地进行公开,坚决防止不透明、遮遮掩掩的假公开,切实增强透明度。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对惠民政策、项目规划、指标分配、物资采购、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公开,稳步推进村务全公开。三是坚持规范管理、常态长效的原则。在整个公开过程中,规范各项程序和操作,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形成制度,常态长效执行。

《方案》界定了全市村务全公开的具体措施办法,包含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和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分为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三大类共计31项内容。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3种。采取设立固定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种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采取有线广播电视、网站发布、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公开。具体公开程序为党务公开内容由村党组织班子研究后进行公示,对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由村务联席会议研究后进行公示。

《方案》要求,全市各县区要制定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村务全公开工作,7月底前打造5至10个村务全公开试点村,年底前,覆盖到所有行政村。同时,明确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开展工作的必要人员和经费。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合村党组织督促抓好“四议两公开”、村务全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强化对村级财务账目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核检查,及时否决不合理开支,发挥好村务监督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县区要把村务全公开工作情况纳入乡镇干部的考核内容,与乡镇干部年度考核挂钩。要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对各乡镇村务全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协调处理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