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五个强化”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6-06-18 07:34:06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5年以来,嵩明县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更加主动而富有成效地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政治保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紧紧抓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牢牢把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这个基础,以签字背书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实现责任下移、工作下延,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落实到基层。

抓好宣传教育,强化思想保障。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远程教育等形式,实现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全覆盖,督促基层认真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推动党规党纪在基层落地生根。目前,向全县中层以上干部和村“三委”干部手机短信点名道姓通报村组干部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20余次;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党课10余次;编印《嵩明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印发至村组干部;全县75个村(居委会积极成立廉政文化的宣传教育文艺演出队,先后创建了 2个市级和16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让廉政知识深入民心。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全县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两公开一承诺”工作,截至目前,共有48个村居委会,377个村小组,994人村(社区)基层干部,617人党员干部作出承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共公开集体土地承包610亩,本人及家属宅基地110亩,承诺不搞违法建设310人。建立“三联三评”制度,每名县委委员联系10名党代表,每名党代表联系5名党员,每名党员联系5名以上群众,建立了系统的党群干群关系纽带。

严格线索排查,强化纪律保障。先后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整治基层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乡镇、村组调研20多次,到群众中听取反映和意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专题研究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不断理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提出工作意见,真抓实干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截止目前,查实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41件,处理41人,有效保障了群众利益,维护了法纪的权威性。

突出自身建设,强化力量保障。对基层纪检组织落实“三转”要求情况进行调研,督促基层纪委找准职责定位,从严履职尽责。坚持基层纪检组织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公开基层纪检组织的履职情况。同时,在全县所有75个行政村(社区),设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以“八有”标准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