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运用“四种形态” 切实保护“森林”

发布时间:2016-06-17 10:59:44   来源:保山市纪委

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施甸县坚持纪严于法,从严执纪问责,抓住“关键”,盯住“少数”,管住“全体”,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纪律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切实保护好管理好整片“森林”。

以“点”拓“面”,既见“树木”又看“森林”。坚决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实行县纪委常委班子分工负责制,明确了每位纪委常委联系乡镇、县直及驻施单位的具体任务,采取日常约谈与问题约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精准约谈”。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在常规约谈的基础上,还要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涉及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乡镇及部门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严肃指出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抓全抓细谈话函询工作,坚持因人而异、因事施策,常提醒敲警钟。通过前期梳理,今年以来,县纪委共开展常规约谈2轮,共约谈党政一把手和乡镇纪委负责人21人。

抓“教”筑“堤”,勤“浇树”扶“歪树”。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以省廉政教育基地为重要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促使党员干部将规矩纪律标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防“小”变“大”,治“病树”拔“烂树”。 施甸县在纪律审查中积极探索监督执纪新方式,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改变贪大求全的审查模式,突出党纪特点,坚持纪在法前。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探索“短平快”审查模式,不打“持久战”,将监督执纪重心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管少数”向“管全体”转变、从“被动查”向“主动防”转变。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和约谈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同时,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发现并严肃纠正干部“四风”问题。上半年来累计实施问责22件22人,较上年同期9件9人增长240%。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问责4件4人,副科级领导干部问责8件8人,一般干部问责10件10人。问责事项中: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责2件2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责1件1人;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问责3件3人;违反工作纪律旷工、迟到问责3件3人;违反会议纪律开会时玩手机问责3件3人;违反会议纪律开会缺席、迟到问责8件8人;公车私用问责1件1人;生态建设履职不到位问责1件1人。(施荔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