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强化“六项措施”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6-17 07:21:11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5年9月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不同情况,通过采取谈话、约谈、诫勉谈话、谈话函询、当面提醒等方式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信访举报193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51人次,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51人次,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9人次。

强化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纪检组织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分别与各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签订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书,做到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在约谈、廉政提醒谈话、组织处理等方面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的职能职责,组织、人事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落实“四种形态”的整体合力。

强化党章党规教育培训。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组织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党规,进一步提高对“四种形态”的认识。2015年以来,组织了5期纪律审查工作培训会议,培训市、县(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1000多人次,并安排35名纪委(纪检组)负责人以“如何深入推进纪律审查工作,探索实践好四种形态”为题进行交流发言,共同研讨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举办全市市管干部及乡镇“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班,市纪委书记为800多名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发放《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党纪党规教育读本2.6万余册,共组织安排党员干部10000余人次到丽江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为实践“四种形态”营造了浓厚氛围。

强化函询提醒谈话,做到关口前移、层层设卡。坚持把各种提醒谈话贯穿到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工作当中,及时提醒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党员干部的应有本色。各级纪委在“严纪律”的同时,一样“讲人性、讲帮助、讲爱护”,而挽救一个同志就是最大的关爱。很多同志经过谈话,“说清了问题”,而组织通过谈话也帮助不少同志“澄清了问题”,使他们卸掉包袱、轻装上阵,以新的热情和姿态投入了工作。全市通过纪委全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方式,共组织1145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对166名处级干部和230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结合换届工作,对10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加强日常提醒和督促。把好问题线索精准化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今年以来,对27名处级和科级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

强化责任追究,严肃问责。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三朵节、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作风纪律督查。今年1-5月,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派出48个明察暗访组341人次,开展明察暗访5次,点名道姓通报3批9起顶风违纪典型;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个,处理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切实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对在2015年度党风廉政考核中11个市管部门、21个县区管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追究责任,对单位主要党政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并将组织复查验收。今年以来,对4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

坚决惩治极极少数,决不姑息迁就。坚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坚持着眼“大多数”,宽严相济“正歪树”,盯紧“少数”,动辄则咎“治病树”,严防“极极少数”,重点治乱“拔烂树”。出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和《丽江市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实施细则》,定期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反腐败工作。今年1至5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总量237件;处置问题线索176件,其中县处级43件,乡科级60件;组织处理人数59人,谈话函询27件;立案审查42件4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15件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其中县处级3人,乡科级13人;开除党籍9人,留党察看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严重警告5人,警告10人。

积极探索形成机制制度。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县区、乡镇基层实践“四种形态”基本情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最基层落地生根,切实打通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今年4月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组成调研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带队,围绕实践“四种形态”,深入到全市5个县区、35个乡镇、17个村委会开展调研。调研采取座谈、面对面培训指导、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到各县区、乡镇(街道)调研指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调研组在调查中发现,市、县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置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时,加大了谈话函询的数量。今年1至5月,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27件、适当处理49件、组织处理59件,一改过去害怕打草惊蛇,存在暂存问题线索的现象。今年共组织800余名处级干部进行党风廉政专题培训,组织5000余名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实现教育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常态化、长效化。市纪委围绕如何强化纪检监察派出派驻机构工作及探索实践“四种形态”作了深入调研,形成了《丽江市纪检监察派出机构落实“四种形态”的意见》《丽江市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纪律审查暂行办法》和《丽江市纪检监察派出机构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等制度。通过开展一系列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底数,掌握了现状,找准了问题,完善了机制制度,为更好地探索实践“四种形态”提供了思路和参考。(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