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四种谈话”扎紧防腐的“第一道篱笆”

发布时间:2016-06-17 07:57:25   来源:普洱市纪委

今年来,景东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通过“四种谈话”,对倾向性的问题早打招呼,防患未然;对潜在性的问题谈心交心,提醒注意;对苗头性的问题批评教育,令其改正;对暴露出的问题函询谈话,进行背书警告。

任前谈话,早打招呼,防患未然。对即将走上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必须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由县纪委相关领导对新任领导进行集体谈话或者个别谈话,谈话主要围绕新任领导干部在考察和公示期间收集到的问题、在走上领导岗位后应该注意的问题和需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担负起的责任等等,进一步增强新任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廉政谈话,谈心交心,提醒注意。出台《景东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对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作出严格规定,要求县四班子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和联系部门主要领导,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约谈每半年一次。县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根据掌握的情况,不定期对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约谈。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

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令其改正。对在监督检查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对相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令其在放更大错误之前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等形式,对反映出的问题,不避讳、不遮掩,帮助找准存在问题的,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研究,为谈话对象整改提高指明方向、讲清政策、传授方法,达到了教育干部、警示激励和改进工作的目的。

函询谈话,直面问题,背书警告。对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违纪问题,开展谈话函询。要求谈话函询对象要本着客观、实事求是和对个人、对组织负责的态度,不隐瞒、不推卸、按规定时间向纪委作出书面报告,谈话函询对象的相关领导还需要确认后背书签字,让谈话函询对象能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向组织表态改正错误的决心和措施,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截止5月底,全县共开展任前谈话86人次,廉政谈话985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谈话函询6人次。(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