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在微信工作群中立规矩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6-06-16 08:28:11   来源:昆明市纪委

工作中,建立微信群进行及时沟通的做法已被普遍使用,工作微信群也被称为移动中的“课堂”、不见面的“会场”。如何保证微信工作群内容规范、信息畅通、互动良好,并有效预防、制止不良信息的传播则成为保证微信工作群高效运行的当务之急。对此,官渡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探索出台了《党政机关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为打造移动中的“课堂”、不见面的“会场”提出规范化的工作纪律要求。

根据《官渡区党政机关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全区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和街道可组建用于工作交流和任务部署的“区级领导工作群”、 “区属部门街道联系群”、“专项重点工作群”等微信群,在符合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要求的前提下,为群成员交流工作、通报情况、介绍经验、传递信息、共商决策、处理突发事件等提供便利。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相应的工作纪律和工作原则,要求信息发布应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不得谈论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敏感信息等内容,不得妄议中央重大决策,不得传播小道消息,不得转载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文章,不得把群内动态扩散至群外或互联网,交流过程中不得使用“涉密”、“机要”、“绝密”等敏感词汇。群成员一律采取实名制,并保持微信登录,实时查阅群动态,主动及时发布信息、通报情况、汇报工作;对群成员的任务布置、工作问询,要第一时间给予回应,做到联络畅通、信息对称。群成员因工作需要,可互相加为微信好友,在探讨商榷有关工作时,可转为好友联系模式进行一对一沟通交流、安排工作。群成员应加强手机管理,上网运行时设置相关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因丢失造成失密或敏感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