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管理,提升民生资金监管效能。日前,县纪委对教育系统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该县纪委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管中学等35家单位的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了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管中学自2016年1月添加为县教育系统二级部门以来的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情况,及2014年以来的公用经费补助、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6项教育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通过督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正常,未发现数据异常,资金接收、发放超时预警及投诉;各项专项资金均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提出整改要求,必须高度重视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管理使用,确保平台高效运行;加强对各项教育补助经费的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私设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