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发布时间:2016-06-13 15:10:09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来,罗平县坚持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作为加强基层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通过五抓并举,切实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抓组织建设,实现监督全覆盖。在全县154个行政村(社区)设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538名,编制印发了《罗平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收录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有关的政策法规4部,建立完善规章制度6项,制作设计工作表册4累,规范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职责和履职程序。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按照“六有”要求做好软硬件配备,即:“有监督人员、有监督委员会牌子、有监督委员会印章、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规范的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有监督委员会履职工作台账”。

抓待遇保障,解除后顾之忧。率先在全市落实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其成员的待遇,下发了《罗平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岗位补贴实施办法》,县财政每年增加财政预算近200万元,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岗位补贴予以保障。明确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岗位补贴由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构成,对全县154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实行“基础补贴+绩效补贴+享受其他待遇”的结构补贴制度。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础补贴按每人每月550元的标准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补贴按每人每月900元,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补贴按每人每月1100元,年终根据考评等次发放。全县384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150元落实。乡(镇、街道)财政按照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保障村(居)务监督委会工作经费。

抓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先后4次组织全县13个乡镇(街道)154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围绕发挥村监会履职作用、推进落实惠农政策、强化民生资金监管、加强“三资管理”、做好“五级联动”工作、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督检查等工作展开,通过教育培训,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如,2015年,罗平县罗雄街道14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纠正违规决策11起(次),独立完成信访件核查15件 ,参与办结案件7 件,发现问题线索3个,收集群众诉求反映356件(次),化解矛盾纠纷7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3个,群体性诉求3起。

抓绩效考核,落实监督责任。各乡(镇、街道)参照罗平县委县政府印发的《罗平县村(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考核激励办法(试行)》,具体制定本地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绩效考核办法,年终由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对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比例),按照评定等次发放岗位补贴。考评为优秀的全额发放,考评为良好的发放95%,考评为合格的发放85%,考评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如,罗平县钟山乡纪委年初与与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签订了《钟山乡村(居)委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考核责任书》,要求各村(居)委监督委员会每年上报案源线索不少于4条,年底根据上报情况进行考核发放补贴。该乡2015年通过村(居)委监督委员会获取有价值线索4条,立案查处4起,相关人员受到开除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

抓责任追究,强化履职担当。县纪委监察局先后2次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开展专题调研督查,发现主要问题4项,均已部署整改落实。同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对执纪违纪、以权谋私的村(居)务监督委员,坚持从严、从重查处。截止目前,共对2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