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抓牢“龙头”牵牢“牛鼻子” 做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6-06-13 09:46:13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一年多来,曲靖市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龙头”地位不动摇,牵牢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厘清责任,构建责任运行机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分解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履行主体责任承诺,带头落实“四亲自”要求,确保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担责有力。

明确任务,构建清单管理机制。全面推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6个方面28项任务的主体责任清单,党组织7方面24项任务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做到责任主体全覆盖、责任内容广涵盖,确保各责任主体能清晰明了掌握职责所在,从而自觉依责履职。制定出台《曲靖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担当不到位问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在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领域出现违纪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检查考评,构建评价追责机制。坚持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保证考核实效。

开展述廉述责,强化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组织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开展一次述廉述责活动,内容包括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2015年以来,全市1789人(次)县处级干部、13500人(次)乡科级干部进行了述廉述责。通过述廉述责,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社会透明度,也加强了对基层干部的监督,起到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的作用。

运用结果,构建奖惩激励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廉政审查的重要依据,充分用足用活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