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提出“八个严禁” 加强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6-06-08 16:49:33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凤庆县下发通知,就端午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提出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监管,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常态,把“红灯”亮在前头,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严以律己。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要求,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争做合格党员。

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党员干部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借节假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以行驶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严明党的纪律,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等行为一律从严查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既要追究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其监督责任。并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窗口。(杨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