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对53项扶贫任务“跟踪问效”

发布时间:2016-06-08 07:35:20   来源:昆明市纪委

昆明市于日前下发《关于对举全市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主要目标任务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显示,对涉及扶贫开发53项目标任务进行立项督查,包括“农超对接”、“特色旅游村”等,以确保2018年昆明市贫困人口脱贫,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3个国家级扶贫县重点摘帽。

53项立项扶贫目标任务包括立足山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纯朴的民风民俗,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在“两区两县”重点扶持10个以上特色旅游村;大力开展“电商扶贫”,运用“互联网+”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建立进村入户的电商服务体系,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率和产业扶贫效益。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水源工程,完成一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到2017年,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五小水利”建设覆盖率达到98%以上。按照乡有主导产业、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要求,从种植、养殖业入手,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2个产业发展项目,条件好的贫困户至少参与1个增收项目。

上述立项督查项目不仅明确了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及责任人,更对每项任务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办理状态”进行明晰。同时,要求牵头单位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及时推进和汇总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凝聚脱贫攻坚力量。

对立项分工中属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属项目、行动、工程和政策实施的,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进度安排;属原则要求的,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对进展情况,每季度末报市委、市政府。

此外,组建联合督查组开展定期督查,发挥督查的推动力,推动工作落实,将上述项目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督查中将要坚持“督事”与“督人”结合,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对认识不高,推进不力,影响脱贫攻坚目标实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对为脱贫攻坚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