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围绕实践“四种形态”深入5个县区35个乡镇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16-06-07 15:54:37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4月以来,丽江市纪委监察局抽调办公室、组织部、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部门人员组成调研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带队,围绕实践“四种形态”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到全市5个县区、35个乡镇开展调研。

调研采取座谈、面对面培训指导、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到各县区、乡镇(街道)调研指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深入掌握了解情况,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总结好的经验做法。

紧紧围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调研。调研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情况、好经验、好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难点及原因;对践行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上的具体措施建议。调研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对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四种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按照“严、细、深、实”的要求,掌握第一手资料,收集和解剖典型案例,针对问题和不足,强化改进措施。

谈话函询的数量不断加大。调研组在调查中发现,市、县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置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时,加大了谈话函询的数量。今年1至5月,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27件、适当处理49件、组织处理59件,一改过去害怕打草惊蛇,存在暂存问题线索的现象。纪律审查的重点逐步从抓大要案转为抓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规定等行为。市纪委、县区纪委对纪律审查考核原标准也进行了再调整。对一些轻微问题、苗头性问题或反映笼统、不具体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早处置、早提醒,不等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更多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监督工作。今年共组织800余名处级干部进行党风廉政专题培训,组织5000余名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实现教育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常态化、长效化。

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重视。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县区、乡镇党委、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识不够到位,许多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没有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些乡镇纪委组织建设缺位,导致乡镇没有自办案件,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问题较多等。在一些县区、部门、单位,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等。针对这些问题,调研组召开了32个座谈会,参加人员达到900人次,调研组要求各级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结合换届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和防止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增强获得感。

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不断加强。针对县区、乡镇纪委能力素质不强,“三转”不到位的情况,调研组要求乡镇纪委要按照“三转”要求,把工作聚焦到主责主业上来,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强化担当意识,既要勇于善于发现问题线索,又要敢于亮剑、敢于得罪人,运用实践好“四种形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要求县区、乡镇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结合乡镇党委和村“两委”换届工作,配齐配强配好乡镇纪委班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工作。调研组了解到,通过今年换届,全市每个乡镇都配齐配强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每个乡镇都配了5名纪委委员。

把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传导到最基层。调研组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县区、乡镇对落实“四种形态”认识不到位、理解掌握不透、把握不准,甚至有些党员干部不知道什么是“四种形态”,乡镇基层纪委存在案源少、渠道单一,信访举报“重心”上移,一些县乡纪委无案可办,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调研组每到一个县区、乡镇,都召集党委、纪委班子成员,现场面对面培训指导,给他们讲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党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给他们讲授党章、准则、条例,讲“三转”、“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讲授执纪监督问责的方式方法。共培训基层干部800多人次,要求各县区、乡镇进一步健全完善“村案乡办”、“乡案县审”,村级纪检组织协调指导村民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工作机制;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大不放小”,既抓数量,又重质量;每季度定期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报告落实纪律审查工作情况,落实“四种形态”情况,对有案不查、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问题线索泄漏、遗失、隐瞒不报甚至导致问题积累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当地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