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开展函询谈话 1名干部主动交待问题

发布时间:2016-06-07 15:53:57   来源:楚雄州纪委

“通过这次函询谈话,不仅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而且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州委运用‘四项谈话’教育挽救干部的初衷。”4月27日,楚雄州某处级领导接受州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函询谈话后,主动交代了自己未参加项目评审验收而由他人带领的项目评审、验收费用9500元的违纪事实。

1月8日,州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处级领导存在“违规利用职权为他人协调项目并收受贿赂”的问题,第三纪检监察室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当事人进行了函询谈话。

谈话前,第三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初步掌握了该名处级干部的错误问题,但为确保谈话取得实效,第三纪检监察室以群众反映的线索问题为导向,在查阅系统行业相关制度规定,调取大量书证材料和进行全面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函询谈话方案。谈话刚开始,被谈话人思想顾虑较多,一谈及关键问题言语就闪烁其词。工作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疏导,终于让该名干部放下了思想包袱,不仅向组织说明了群众所反映问题的相关情况,而且主动说明了组织尚未掌握的其违规领取由他人代领的自己未参加项目评审、验收费用的错误问题。

“通过函询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遏制腐败增量的有效途径,对有效防止党员干部从违纪走向为违法,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教育意义。”州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