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四种转变”把纪律挺在前面

发布时间:2016-06-07 15:47:20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一年来,宣威市纪委坚持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的标准,努力将“四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通过实现“四种转变”,做到抓早抓小、挺纪在前。

监督对象由少数向全覆盖转变。以问题线索为抓手,通过健全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体系,定期从法院刑事判决件、检察院不起诉件、违反计划生育件、社区矫正等渠道排查线索,不断拓展线索来源;对指向模糊、可查性差的问题线索,由以往的暂存处置,转变为谈话提醒方式处置,力求问题线索“零暂存”;建立问题线索三级评估机制,综合信访室排查、业务部门会商、信访领导小组排查等方式,分级分类研判线索,做到抓大不放小,提高成案率。

监督内容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改进审查方式,着重围绕违纪问题进行审查,对涉嫌犯罪问题原则上不再深入核查,作为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改进审理方式,对涉嫌犯罪移送司法的案件,不再被动等待司法审批程序结束后再予以执纪审理,而是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及时审理结案,尽量避免犯罪嫌疑人以党员和国家公务人员身份接受法律审判。

监督执纪方式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将落实抓早抓小与强化责任传导有机结合,探索开创落实“两个责任”专题评估机制,结合典型案例、突出问题,定期分析研究相关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提出相关改进措施。2015年,对社会评价排名末三位的单位“一把手”,开展有针对性的约谈,力图使谈话、约谈等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方式真正发挥作用。

监督机制由各自为政向协同推进转变。结合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等工作,建立市委督查室、市信访办等主责单位定期会商研判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深化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信访等执纪执法机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与相关司法、执法单位案件线索互移,既加强了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提醒、监督,也提高了纪律审查效率。

2015年以来,各级党组织开展提醒谈话864人次;对十八大以来1552件信访举报认真清理,全部“清零”处置;受理信访举报件429件,处置问题线索240件,其中,初核199件,占比82.91%。谈话函询11件,占比4.6%。了结30件,占比12.5%;组织处理26人;问责50人;党政纪处分153人;涉嫌严重违纪移送司法机关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