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三个注重”践行“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6-06 14:56:05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6年以来,梁河县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上级要求,积极转变理念,改进方法措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运用多种方式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效。

注重推动责任落实,咬住常态不放松。一是抓主体责任“牛鼻子”。县委组织开展“大约谈”,约谈处级干部28人、科级干部56人,切实前移监督关口,防止干部“脱轨”。二是抓监督责任“刀把子”。纪委敢于瞪眼黑脸,抓住“问题干部”不松手,共约谈工作效率不高、工作纪律松弛等问题的领导干部70人,既体现全面从严,又关爱干部。

注重找准执纪着力点,正确把握大多数。一是在“全”上下功夫。准则、条例宣讲、测试覆盖率100%、警示教育100%、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内助”培训100%。二是在“早”上下功夫。抓实日常谈话提醒,开展廉政谈话476人次,约谈科级干部73人次、纪检干部29人。三是在“严”上下功夫。建立作风督查长效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好“处方单”严防“四风”反弹,约谈领导干部16人,问责8人,公开通报曝光14人,既给党员干部拧紧了纪律阀门,又帮助他们卸下心理包袱,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

注重转变方式理念,坚决盯住少数和极极少数。一是从“单兵作战”向“集团作战”转变。建立纪律审查“大协作”机制,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司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7件,同比上升40%。二是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坚持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标准,实现线索处置动态“清零”,突出谈话函询,从以往查办大要案为主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型。2015年共收到信访举报49件,处置函询2人,占2%。今年1至6月共收到问题线索4起,函询4起,占100%。三是从“查办案件”向“纪律审查”转变。做到快查快结、快进快出,2015年10月至今,立案11件16人、结案9件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其中,轻处分5人,免予处分1人。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