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开展践行“四种形态”调研覆盖50个乡镇75个州直部门37个中央省属单位

发布时间:2016-06-06 07:34:52   来源:德宏州纪委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是运用,要以调研促学习理解,以调研促实践运用。”5月31日,德宏州纪委六届74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围绕践行“四种形态”,由州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副局长带队的8个调研组深入到全州50个乡镇75个州直部门37个中央省属驻德宏单位,采取实地查看、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调研。

此次调研的内容主要包括基层干部如何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带队领导宣讲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引导基层干部主动适应“四种形态”;全面了解掌握全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难点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特别是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上的具体措施。

调研组注重宣讲,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讲清讲透,以调研促进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会和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传导压实责任,带动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在调研中带头积极实践和体现第一种形态,对调研中发现的一些轻微问题、苗头性问题或反映笼统、不具体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早处置、早提醒,不等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加强调研成果运用,制定德宏州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更多运用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

同时,全州各县市纪委监察局也同步开展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调研,覆盖全州所有部门、乡镇、村委会,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