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发布时间:2016-06-03 08:24:46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日,楚雄州采取集体诫勉谈话的方式,对2015年度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8个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会议强调,开展诫勉谈话是省委的要求,是州委的部署和安排。体现了州委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也是楚雄州运用“四项谈话”,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被诫勉谈话单位党委(党组)要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在认识责任、担当责任、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做到党组织延伸到哪里,党内监督就到哪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就到哪里,牢牢把责任抓在手中,肩负起来,落到实处。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对照系列讲话找差距,对照州委考核标准找差距,对照反馈意见找差距,从小事抓起,从具体问题抓起,以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推进整改,以严明纪律保障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为实现楚雄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会议通报了2015年度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等次评定情况。其中,优秀单位24个,合格单位90个,基本合格单位7个,不合格单位1个。会议要求,对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8个单位,要按照“七个一”要求,限期整改。一是制定一个整改方案。二是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主要领导讲授一次廉政党课。四是解决1至2个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五是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六是上报一个整改落实情况专题报告。七是接受一次复查验收。

会上,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作了整改落实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