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围绕实践“四种形态”深入14个县区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16-06-03 08:27:4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日前,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围绕实践“四种形态”,深入到全市14个县区开展调研,调研采取座谈、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深入掌握了解情况,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总结好的经验做法。

此次调研的内容包括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要情况;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好经验、好做法;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难点及原因;对践行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上的具体措施建议。

调研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对全市运用“四种形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按照严细深实的要求,掌握第一手资料,收集和解剖典型案例,针对问题和不足,强化改进措施。

调研组在调查中发现,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置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时,加大了谈话函询的数量,一改过去害怕打草惊蛇,存在暂存问题线索的现象。纪律审查的重点逐步从抓大要案转为抓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规定等行为。市纪委对纪律审查考核原标准也进行了再调整。对一些轻微问题、苗头性问题或反映笼统、不具体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早处置、早提醒,不等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更多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