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溪市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通过强化“四个延伸”使“四种形态”有机地融入到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之中。
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惩,1至4月全市立案查处64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同时,为做好事前预防工作,玉溪市采取举办反腐倡廉教育培训班、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等举措,大力营造廉洁氛围,强化廉政教育,全面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此外,玉溪市还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约谈、函询等手段,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单一惩处向全面问责延伸。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坚持既惩处违纪违规党员干部,又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去年以来,先后对因监管不力,导致部门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2名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2名县委书记和2名县纪委书记进行问责。通过全面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闭门办案向公开通报延伸。在确保安全文明办案、严防跑风漏气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通报力度,通过玉溪党风廉政网对具有典型性和警示性的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提升案件警示作用和震慑作用,营造健康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重在打击向综合治理延伸。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玉溪市以责任落实具体化、高压反腐持续化、作风建设常态化、民生监督精准化和制度建设科学化为抓手,通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巡察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深挖、细挖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督促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