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紧咬“责”字,强抓立责、履责、督责、问责,层层压实责任,级级落实任务,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与时俱进,科学定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与“班子成员”共同抓,进一步明确党委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纪检监察机关“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廉政职责。及时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保密工作等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及时补充新内容,延伸责任制的覆盖面,使责任内容与当前新形势同步发展,不断注入新元素,激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齐抓共管,合力履责。坚持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强化领导抓、抓领导,促使“一把手”履行主体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纪检监察机关既履行监督责任,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协调工作,做到该直接抓的工作,毫不放松,牢牢抓在手上,该协调的事,积极配合。
强化检查,全面督责。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各项部署工作进行全方位、定期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紧紧围绕洱海保护综合整治、脱贫攻坚、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项目实施部门抓好工作落实,以专项纪律检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拓宽范围,强化问责。将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容细化和分解为47个小项,进一步拓宽责任内容,提高追责的清晰度和操作性。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小抓早,治病救人,加大问责力度。在问责的运用上,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形成问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问责工作落实到位。
通过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入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呈现良好推进态势。今年1至5月,全市共组织重要时间节点明察暗访4次,检查224个部门、155个餐饮娱乐场所,发现问题7个;组织130名新任干部开展了任前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谈话,开展了39名党政领导干部在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对61人次部门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取消了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2家单位和2名领导干部的评先评优资格,并进行了专题约谈和限期整改。(赵品芬 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