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召开实践“四种形态”省属企业调研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6-05-31 07:59:22   来源:云南省纪委

5月27日,省纪委召开省属企业调研座谈会,就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广泛听取省属企业意见建议,省纪委副书记杨玉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李记臣主持会议。

会上,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等5家省属企业做了现场交流发言,其他企业做了书面交流。省国资委党委书记温剑对加强省属企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及落实“四种形态”情况做了介绍。

在认真听取省属企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汇报后,杨玉清指出,通过座谈交流,各单位交流了工作做法,报告了工作进展,为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做了大量工作。他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科学判断,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整体战略布局的认识。二要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企业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企业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三要理解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在纪律检查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拔“烂树”、治“病树”,保护“森林”工作思路的具体实践。四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特别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当,严格依纪依规,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树立高标准、守住底线,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李记臣作会议总结强调,一是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防止“两张皮”,确保两促进、两不误,实现“双赢”。二是营造积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鼓励大胆创新,勇于担当,抓发展、干事业,将工作探索中出现的失误与工作违纪区分开来,汇聚共同推动云南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