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塔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的新要求,转变执纪理念和执纪方式,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处理方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推动“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跃升,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
勤“浇树”,纪律规矩常教育。筑牢“防火墙”,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讲、考试,全区5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集体闭卷考试。开展《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的学习并撰写学习心得。组织广大党员登录云南省纪检监察厅网站或手机客户端开展党章党规知识测试。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开展“家庭助廉”宣教,组织领导干部家属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省第一女子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火墙”。
正“歪树”,抓早抓小常提醒。实施“两个责任”约谈,2015年针对履行“两个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对11个乡(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了单独约谈,对11个乡(街道)纪(工)委书记,54个区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集体约谈,督促整改存在问题48个。2016年一季度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各类谈话137人次。研究制定《红塔区科级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实施方案》,延伸实施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村组干部述廉述责,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农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党组织全覆盖。
治“病树”,专项督查常开展。紧盯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和纪律执行,组建专项督查组,以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节日风气、工作纪律等为督查重点开展督查,持续正风肃纪。今年1月至4月,全区针对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共组织处理4件4人,其中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一般干部职工4人。元旦春节期间组织专项监督检查2次,督查单位75家,大型超市4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4个,处置违反工作纪律问题7件7人,给予1人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拔“烂树”,严惩腐败常紧抓。今年1月至4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件11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4人,事业单位人员2人,村组干部4人,一般党员1人。受理审理党政纪案件29件,结案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7件7人,同比上升75%。党纪轻处分3人,行政轻处分2人,做到了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开除党籍、撤销党内职务各1人,并作出了职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