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严管“小过错” 防止“大问题”

发布时间:2016-05-31 08:19:55   来源:昆明市纪委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时刻警醒自己,不能想当然认为这不算什么大事,不需要向组织请示报告,习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感谢组织对我的批评指正,让我及时认清错误。”近日,西山区碧鸡街道社区党员因不按规定擅自出入境,而被给予党纪处分。自去年9月中央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新要求以来,该区着眼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严管“小过错”,防止“大问题”,切实用纪律和规矩约束党员干部。

整合资源,教育在前,做到风险早防范。做好教育引导,才能筑牢思想防护网。今年以来,该区纪委迅速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全区党组织的党员全部纳入学习教育范围,确保学习教育全员覆盖、不留死角,助力党员干部进一步厘清党纪边界,明确纪律红线。

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强化“六大纪律”教育的有效途径,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兴手段,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尤其是依托“西山区门户网”,定期以“廉·发布”等形式推送廉政建设相关信息,曝光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起到强烈的警示震慑教育效果。“对于新提任领导干部,都要接受任前廉政谈话,提早打好廉洁从政预防针。”西山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扯扯袖子,提醒在前,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有问题反映,组织上直接与我们本人见面,既给了我们澄清事实的机会,卸下了包袱,也提醒我们今后更加注重严于律己,压实了责任。”在接受约谈时有的基层干部坦言。这得益于去年区纪委出台的《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谈话函询的适用范围,并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等存在的问题列为重点适用对象,同时规定了启动程序、操作流程确保谈话函询工作严谨高效。“组织上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我们要本着关心爱护干部、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开展监督执纪,从小事抓起,从细节抓起,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算总账’;防止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从去年以来,该区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开展谈话函询52人,对5个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7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3人,切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多管齐下,挺纪在前,严明纪律“底线”。“信访举报目前仍然是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主要渠道,虽然可供成案的数量不多,但如果对其中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查到底、及早‘喊停’,一定程度上能避免问题扩大。”该区纪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为此,该区纪委积极拓宽监督渠道,结合行政监察、经责审计、专项巡查等,及时发现和收集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并把社会关注的教育卫生等民生重点领域、房屋拆迁征收等关键环节、以及公车管理、会所整治、津补贴发放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规行为作为线索收集的重中之重,在“发现问题”上下足功夫。同时,着力发挥信息化技术在数据分析、固定证据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针对收集到的各类问题线索,西山区坚持用“六大纪律”的标准进行初查初核,注重快查快结,并按照“四种形态”的内在逻辑、严格区分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性质类别和轻重缓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函询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切实使每种形态、每道防线都能充分发挥效用,以最小的组织代价换取最佳的纠错效果。今年以来,共受理来电来信来访189件(次),立案11件,处分党员干部9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2人,实现了问责追究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