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对61名州直部门“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约谈

发布时间:2016-05-27 14:32:02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5月26日,西双版纳州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召开。州纪委主要负责人代表州委就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61名州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会议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坚持“领导抓、抓领导”,种好“责任田”、打好“主动仗”,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在落实主体责任中体现“四种形态”。各级党委(党组)要注重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加强经常性教育,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穿于支部生活的全过程,实现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党委(党组)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要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帮助整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切实负责、敢于担当,认真落实传达学习、组织推动、教育监管、廉洁自律、示范表率等具体责任。要明确重点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重视整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狠抓作风建设,咬定青山不放松、弛而不息纠“四风”。参会人员要根据《2016年西双版纳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工作任务,按照党委(党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认真安排部署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抓好工作落实。